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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处遗产竟出现三份遗嘱 | | 2007-07-01 20:15:58 |
北国网讯 一处遗产,却留下了三份遗嘱,死者张老汉的儿子与后老伴儿各持不同的遗嘱打的是不可开交,
经过法院耐心的调解,今天,张老汉的儿子将房照送到了继母的家里。
房照被拿 再婚老伴将继子告上法庭
张老汉去世了,在义县城内留下两间平房。张老汉的再婚老伴王老太拿着遗嘱想处理这两间房子,却怎么也找不到房照。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在房照被张老汉儿子拿走了。随后,王老太几次找继子索要,可他就是不给。6月29日,无奈的王老太将继子张某告上法庭。
庭审期间 出现三份不同遗嘱
出人意料的是,张某竟然向法庭提供了父亲留下的两份遗嘱,他理直气壮地说:“房子是我爸留给我的,是我们老张家的财产,可以让她住,没说给她呀?”这两份遗嘱的落款日期一份是1990年3月,一份是1994年3月,并且前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的,写明张老汉百年后两间平房归儿子张某所有;后一份遗嘱是经过证人,家里人自己写的,王老太也在此遗嘱下按了指印,这份遗嘱是说,两间房子在张老汉过世后仍归张某所有,但是允许王老太居住到老。
然而,更让人吃惊的是王老太手里也拿着一份公证过的遗嘱,并且还是在2003年3月就公证过的。这份遗嘱上约定,两间平房由夫妻双方互相继承。现张老汉先去世了,按此遗嘱,王老太是这两间房子的惟一继承人和产权人。
法院审判 以最后公证遗嘱为准
义县人民法院认为:根据我国《继承法》第十二条二款规定:“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: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,其中有公证遗嘱的,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;没有公证遗嘱的,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。”
经过人民法院耐心细致的调解,今天,被告张某主动将房照送到继母王老太家里。
| | 北国网特派记者 杨紫 | | 来源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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