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国网讯 9月4日,记者从葫芦岛市公安局获悉,家庭暴力报警纳入葫芦岛市110出警工作范围。
由中宣部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司法部、卫生部、全国妇联等部门依法制定的《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》出台。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“110”出警工作范围。
记者从葫芦岛警方了解到,近几年,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。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,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,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,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、复杂性和持久性。
葫芦岛一名民警告诉记者,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。大多数受害人认为,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,“家丑不可外扬”,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,会使家庭矛盾激化,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,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。
葫芦岛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人表示,此前在查办家庭暴力案件时,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将其或归入一般婚姻、家庭纠纷,或归入伤害案件。虽然现有法律已明确规定警察拥有干预家庭暴力的职责,但由于婚姻家庭关系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畴,民警在干预家庭暴力的实践中处境尴尬,而该《意见》的出台为警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执法依据。